现代大学的成长路径和模式尽管千差万别,但核心要素是一致的,就是无不拥有优良的大学精神和现代的大学制度。
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高水平大学,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举措。以“985工程”实施为标志,我国启动了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十几年来,在“985工程”支持下,一批重点建设大学的整体办学实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涌现出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成果,极大提升了我国在世界科学研究领域的地位,成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中坚力量。
然而同时,毋庸讳言,从总体上讲,与世界一流大学相比,我国一流大学仍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这一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大而不强”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就科技总体水平而言,我国一流大学原始创新、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成果较少,部分学科和领域还处于跟踪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两相对照可以发现,我国一流大学建设依然面临着从“数量”增长到“质量”提高、从“外延”扩张到“内涵”提升、从“硬件”加强到“软件”改进的任务。当前,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外延和内涵应该更深刻、更丰富,要从注重形式向更加注重内容转变,这就要精准把握影响大学质量和内涵的抓手。这个抓手,根据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普遍规律来看,应该是大学精神和大学制度。现代大学的成长路径和模式尽管千差万别,但核心要素是一致的,就是无不拥有优良的大学精神和现代的大学制度。
大学精神是建设一流大学的灵魂。大学的本质是一种功能独特的文化教育机构,它的组织特性之一就是“学术共同体”,有其特有的知识生产方式和生产规律。大学精神就是这种特有的知识生产方式和生产规律的表现。然而,当前我国大学精神由于受到“官本位”、“市场化”等功利思想的负面影响,大学精神一定程度上出现弱化现象,主要表现在:大学作为教学和学术独立中心的地位没有得到确立;大学办学缺乏鲜明的个性和独到的理念,办学目标功利化;大学教师的学术品位下降,学术失范、学术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等等。因此,我国一流大学建设一定要在培育大学精神、涵养大学文化上用心思、下功夫。
大学制度是建设一流大学的根本。制度建设是保障一流大学持续创新、科学发展的前提。从制度体系上看,现代大学制度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学自身的治理体系,另一方面是大学与国家关系的治理体系。对大学自身的治理体系而言,一是要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构建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二是要逐步转变学校行政职能,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进一步增强学术权力,加强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增强学术权力,最重要的就是充分认识到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加强教授治学、教师参与学校学术事务管理的权力。三是要加快教师评聘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大学人事制度。四是改革现有的学科和科研管理组织模式,不断提高一流大学的学科和科研管理水平,以更好适应现代学科的发展,促进学科的交叉和科技创新。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一个复杂系统,这就要求政府放权与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同步进行。近期,教育部先后出台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试点地区和学校等一系列举措,这对在制度层面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大学和政府关系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对政府而言,要进一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保障大学自主办学、独立学术的原则,激励大学教师致力于终身追求文化资本而非政治资本、经济资本,为大学及其教师忠诚于学术事业提供法律保障。对高校而言,要从学校实际出发积极制定章程,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充实提高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公布质量报告等,正确处理好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关系、事业发展与制度建设的关系、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的关系、立足国情与面向世界的关系,积极探索现代大学制度经验。(朱庆葆 作者系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