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改革学科绩效评估方式
一、改革指标体系。学科建设绩效评估指标由投入、产出两大模块组成,分为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3个大类、19项指标,具体指标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4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5项、高水平科研成果10项。
二、突出人才培养导向。一是提高人才培养指标权重。人才培养4项指标分值与科学研究10项指标分值相当。二是科学设计反映人才培养的指标内容。既有国家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改项目等,更突出与人才培养直接联系的指标,如就业率、专业知名度、专业发展前景、教师国际化程度、学生出国交流与联合培养率、学生标志性创新成果、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力求更全面、客观地反映人才培养现状和趋势。
三、改革绩效计算方法。评估结果体现为“绩效系数”:X=C/T+K,其中,X为绩效系数,C为成果得分、T为投入分、K为标志性成果完成系数。成果得分包括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研成果得分三部分;投入包括学院专项经费、科研经费提成和全校专项经费投入总额等;标志性成果完成系数视学科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设置正、负分。
四、建立奖惩管理机制。对于绩效系数较高的学科,在教师编制、经费扶持、人才引进方面优先考虑,开辟“绿色通道”;对于绩效系数较低、长期处于弱势且发展态势不理想的学科,采取扶持、警示或淘汰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