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培养呈现三大亮点——访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
4年,正好是本科人才培养的一个周期。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4年来,教育部高教司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为主线,着力解决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重点难点问题,取得显著成绩,呈现三大亮点:协同育人、资源共享、强化实践。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正式颁布实施4周年。4年,也正好是本科人才培养的一个周期。4年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出台了哪些重要政策、取得了怎样的改革成果,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主要思路和任务有哪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日前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做好顶层设计,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问:教育规划纲要从战略目标、发展任务、体制改革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2010-2020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做出重要部署,为落实这些部署,4年来,我们出台了哪些重要政策措施?
答:在战略目标上,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到2020年,高等教育总规模将增加到3550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4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在发展任务上,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在体制机制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等等。
在保障措施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要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管理;要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依法治教。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4年来,高教口相关司局按照部党组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质量观,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重大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一是发布高等教育发展规划。2012年3月,发布《高等教育专题规划》,明确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提出了11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5个重大项目,描绘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
2013年2月,发布《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启动实施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综合实力提升工作和千名大学校长海外研修计划等重大项目。
二是出台“高教质量三十条”等系列文件。2011年7月,发布《“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实施意见》,中央财政投入35亿元支持项目建设,建设重点是质量标准研制、专业建设与综合改革、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2012年3月,发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30条措施,推动高等教育从以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向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踏上了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新征程。
2012年11月,制定《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改革学生招录与选拔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聘用与考核评价、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24项政策,激励试点学院先行先试,为学校整体综合改革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