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关于“十三五”期间
2015-09-09 17: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推进“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起草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5年9月17日前正式行文报我部科技司。因时间紧迫,请先行传真,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任昌山、张拥军 

  电 话:010-66096457(传真) 

  邮 箱:rcs@moe.edu.cnyjzhang@moe.edu.cn

  附件: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9月1日 

附件

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

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推进“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应对时代挑战,牢牢抓住教育信息化发展历史机遇

  “十二五”以来,尤其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正式发布和首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后,教育信息化工作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驱动、机制创新的基本方针,加强顶层设计、多方协同推进,以“三通两平台”为主要标志的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大幅改善,全国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率已达83%,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73%;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日益丰富,信息化教学日渐普及,“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格局初步形成;全国数千万师生已通过“网络学习空间”探索网络条件下的新型教学、学习与教研模式;“资源平台”成为最具规模的“数字教育资源超市”;“管理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学生、教职工、中小学校舍等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信息化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都取得丰硕成果,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结合各自的教育实践需求,在扩大资源覆盖面、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涌现出一批利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问题的应用典型,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当前,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计算、3D打印等新技术不断涌现,经济社会各行业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社会整体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日趋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有关政策密集出台,信息化已成为国家战略,教育信息化正迎来重大历史发展机遇:习近平主席在致首届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贺信中“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以教育信息化“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坚持不懈推进教育信息化,努力以信息化为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通过教育信息化,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数字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论述指明了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途径。“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在更高层次上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等重要任务对教育信息化提出更高要求,也为教育信息化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教育信息化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 

  二、深化发展理念,明确“十三五”教育信息化的指导思想与核心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要以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揽全局,以“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为发展目标,按照“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的原则,因应信息时代发展需求,加快转变发展理念,各方重视,多方参与,稳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更好地支撑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推动教育思想和理念的转变,更好地服务师生信息素养的提升,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形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全局。要通过服务全局构建教育信息化新的发展格局。以信息技术为纽带进一步加强教学和管理,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教师、学生和教育系统之间的联结和互动;注重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与学科教学培训的紧密结合,促进师生信息素养全面提升,不断优化教学、管理的流程和效能,使教学更加个性化、教育更加均衡化、管理更加精细化、决策更加科学化。 

  坚持融合创新。要通过融合创新提升教育信息化的效能。要通过深化信息技术与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管理的融合,强化教育信息化对“教改”、“课改”的服务与支撑,同时“教改”、“课改”也要放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来设计和推进。要聚焦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困扰教学、管理面临的核心问题和难点,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和管理模式,以应用促融合、以融合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有效促进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学和管理模式的变革,形成中国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路径。 

  坚持深化应用。要通过深化应用释放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作用。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深度应用,将应用作为教育信息化建设、科研、培训、评价等各项工作的核心驱动力。以建设营造应用环境,以教研、科研拓展应用渠道,以培训促进应用效能,以评价提升应用水平,依托教育信息化加快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和学习方式。 

  坚持完善机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解决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协调好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企事业机构的关系,形成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合力。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企业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生成和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建立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新格局。 

  (三)核心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与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实现教育信息化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支撑作用和对教育创新发展、均衡发展、优质发展的提升作用;基本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的中国特色教育信息化发展路子。 

  任务保完成。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与网络教学环境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基本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网络学习空间进一步普及、应用进一步深入,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应用上台阶。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中为广大师生、管理者深度应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进一步深入,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学生信息素养显著提升,形成一批有针对性的信息化教学、管理创新模式,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作用充分彰显。 

  安全有保障。教育领域网络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规范逐步完善,防护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网络安全体系,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的局面得以保障。 

  治理上水平。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形成政府规范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持续有效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供给模式;全面推进“依法治信”,进一步健全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教育信息化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全面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一)深入推进“三通工程”,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所有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具备条件的教学点实现宽带网络接入;有效提升各类学校和教学点出口带宽,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10M,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5M,有条件的教学点接入带宽达4M以上;推进“无线校园”建设,东部和具备条件的城镇各类学校要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具备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配备师生用教学终端。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基本建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为学习者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化,基本形成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 

  (二)积极推动管理平台与资源平台的深入应用与协同发展,大幅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水平。要从用户需求出发,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管理平台、资源平台的建设、应用模式。加快制定教育基础数据管理办法,推动数据的开放、共享,保证数据的安全、准确。根据教育管理需求与信息化建设要求,整合、集成已有信息系统,提升用户应用体验,提升教育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评价和公共服务水平。开放系统接口,加强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互通和衔接,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已有系统开发相关应用。要进一步充分整合中央、省级教育数据中心资源。各地要根据信息化教学实际需求,做好资源服务平台建设规划论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根据国家规定与学校需求建设资源服务平台,最终形成覆盖全国、多级分布、互联互通的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为学习者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升教育信息化支撑教育教学的水平。 

  (三)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优先提升教育信息化兜底线、保基本、促公平的能力。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建设,积极推动“专递课堂”建设,巩固深化“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学点开课率,提高教学点、薄弱校教学质量;推广“中心学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逐步使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制度化。大力推进“名师课堂”建设,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以“名师工作室”等形式组织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与一定数量的教师结成网络研修共同体,以名师带动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创新推进“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相关规定,鼓励、要求名校利用“名校网络课堂”带动一定数量的周边学校,使名校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广范围内得到共享,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四)加快探索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模式,有效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水平。加快制定数字教育资源相关标准规范,加大数字教育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确立通过市场竞争产生优质资源和通过深入应用拓展优质资源的机制。鼓励企业积极提供云端支持、动态更新的适应云服务、移动计算等新技术的新型数字教育资源。要通过“市场竞争+政府补贴”的机制大力培育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市场,积极探索在生均公用经费中以“数字资源券”等形式列支购买资源服务费用的机制,将数字教育资源的选择权真正交给广大师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的作用,利用多种手段将资源提供各类教育机构,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学校免费使用。 

  四、坚持融合创新,拓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广度与深度

  (一)创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模式,拓展信息时代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方式。要积极利用成熟技术和平台,统筹推进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空间要集成网络教学、资源推送、学籍管理、学习生涯记录等功能。要融合网络学习空间创新教学模式、学习模式、教研模式和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模式。鼓励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指导学生学习等活动;鼓励学生应用网络学习空间进行预习、作业、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学习活动,养成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主服务的良好习惯;鼓励家长应用网络学习空间与学校、教师便捷沟通、互动,关注学生学习成长过程,有效引导学生科学使用空间。要实现学生学习过程、实践经历记录的网络学习空间呈现;依托网络学习空间逐步实现对学生日常学习情况的大数据采集和分析,优化教学模式,以“人人通”的广泛、深度应用进一步体现“校校通”、“班班通”的综合效能。 

  (二)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互动,拓展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广大师生在日常教学与学习过程中根据需要广泛应用已较为成熟的各类信息技术、设备和工具,探索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与新工具。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根据师生需求积极研发、改造适应我国教情学情、符合教育教学改革方向与需要、用户友好、有针对性的信息技术、设备和工具。资源平台建设企业还应提供适应数字教育资源特点、满足师生需求的专用教育资源搜索引擎,进一步释放资源平台的应用效能。广大师生要将技术、设备、工具的使用与教学改革相结合,利用技术、设备和工具探索、创设适应信息时代特点的新型教学环境(如新型教室),创新教学模式,切实提升教育教学的现代化水平。 

  (三)大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学生信息素养,拓展师生适应信息时代需求的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依托信息技术营造各学科的信息化教学环境,促进各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深入、广泛应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新技术手段在教学过程中的日常应用,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探索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教育模式,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与创新意识,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具备重视信息安全、遵守信息社会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的素养。建立健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将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纳入师范生培养课程体系,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与学科教学培训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课例和教学法的培训,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个性化教学的能力,增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创新教育教学的能力,使信息化教学真正成为教师教学活动的常态。 

  (四)加强网络安全,拓展教育改革和发展网络环境保障能力。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战略部署和法律法规,构建符合教育行业特色的安全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教育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和开放共享,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技术防护,增强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能力,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安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整体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安全环境。 

  五、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动教育信息化全面发展

  (一)加强统筹,全面推进各级教育信息化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地区教育现状与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做好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信息化工作。东中西部不同地区要认真分析当前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阶段与发展水平,深入研究教改需求,瞄准教育改革发展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本地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重点任务,并加强对地市、区县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指导。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省会及中心城市要率先实现国家规定的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率先推动基础条件较好的各级各类学校在教学、管理等方面深入应用,促进教育教学变革和教育管理现代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对本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与教学点的支持力度;在有效对接国家平台的基础上着力建设具有地域特点的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有效衔接、深入应用“两平台”,加强对区域内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管监测、评估评价和公共服务的有效支撑。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着力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指导和督导,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大力开展信息化教学,指导广大师生在日常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有针对性、创造性地深度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同时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广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把教育信息化纳入本校总体规划,制定教师培训与应用目标,在教学以及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作用。 

  (二)突出特色,协同推进各类教育信息化工作。基础教育要以“课标”修订为契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各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推进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的深度应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总结“十二五”期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信息技术支持的教育教学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职业教育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实训教学水平,通过开发虚拟仿真实训教育应用软件,建设一批融汇仿真技术、体感技术等新技术的职业教育信息化实训基地;要开发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信息化课程,通过远程教学,同步操作直播等方式,提升职业学校日常教学水平。高等教育要通过消化吸收MOOC、翻转课堂等新型教育模式,创新高校教学、管理模式,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积极推动跨学校、跨地区课程共享服务,推动线上课程学分互认,促进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广泛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以信息化促进高校提升科研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推动跨校协同创新。建设好开放大学,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终身教育。要充分发挥资源平台和网络学习空间的作用,在资源平台上积极引入终身教育资源和学分银行机制,完善以网络学习空间为基础的学分认证、学分互认、学分转换机制,以学习空间贯通学校教育与继续教育,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六、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教育信息化治理能力

  (一)加强领导,健全规范化管理体制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教育机构要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推进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的制定,明确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完善教育信息化组织领导体制。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化工作。要在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建立教育信息化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全面统筹本单位信息化的规划与发展。要明确教育信息化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业务应用推进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等各主体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格局中的责任与义务,建立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问责机制,确保教育信息化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合资源,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的重要作用,形成各方重视、合力推进的教育信息化发展局面。要探索和建立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机制,充分发挥教研、电教、信息中心、装备中心等教育系统各专业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相关企业专业化服务的优势,形成合力,为学校、师生等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加强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在高校和具备一定规模的其他各类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机构。 

  (三)加强督导,形成制度化的评估机制。要制定针对区域、学校、课程、资源、教师、学生信息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将相关评估纳入教育督导工作,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基本办学条件,纳入基本办学指标,各地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区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设计要突出以教学为本,以应用效果为依归的宗旨。要全面实现面向区域教育信息化的量化督导评估和第三方评测,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问责依据,以提升各地区、各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四)完善保障,形成多元化投入支持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引导地方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支持力度,加强对教育信息化的政策支持,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信息化整体规划。要明确政府在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中的主体作用,统筹推进实施教育信息化和“互联网+”、信息惠民、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要建立社会团体、企业支持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网络运营商建立面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络使用资费优惠机制。要做到农村和城市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同步提升,并明确教育信息化经费在当地生均公用经费、教育附加费中的支出比例,形成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日常性、针对性投入机制。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服务的政策,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五)加强协作,形成优势互补的国际合作机制。要在进一步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优秀成果与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提出适合国情、解决实际问题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信息化进程,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教育信息化活动,在吸收发达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要加大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帮扶力度,支持企业、派遣专家在国际上传播中国教育信息化的经验和做法。 

  (六)明确责任,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协调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与教育信息化工作,明确网络安全岗位责任,网络安全工作的分管负责人、责任职能处室和技术支撑机构做到安全到人,责任到岗。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全体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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