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2】8号)安排,根据延安大学2011至201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遭到举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年9月1日到2012年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延安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yau.edu.cn/)上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电话:0911-2332015。
一、概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我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2011年9月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加强领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成立了由校党政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校级领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工会、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后勤处、基建处、房产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党政办负责人担任主任。同时,学校各单位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分工及有关事项。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单位信息公开有关事宜。近年来,学校在每年度的学校工作要点和学期工作部署中,都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强调,全校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工作格局。
(二)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督查力度。
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等制度。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2012年,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和信息更新情况、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各有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时限期进行整改,并进一步明确了延安大学各级网站负责人以强化岗位责任。
(三)丰富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
在通过网站发布我校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的同时,还着重抓好校报、年鉴、校广播站、办公自动化系统、校宣传橱窗、公示栏、电子屏、学生手册的信息公开。广大师生还可以利用电话、电子邮件、校内即时通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尤其是在招生工作中,除了通过网站公开各类招生信息外,还通过企业QQ、微博等多种途径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信息咨询,方便公众获得指引。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以多种形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政策法规、推动措施等材料,并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对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布置。
(五)充实网站栏目,服务广大群众。
对照陕西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指南、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学校对校园网信息内容条目逐条进行了梳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做出了优化和补充,设立了“信息服务”专栏,在专栏中,提供热点查询、会议流程、办公流程及电话查询等信息服务,进一步方便了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最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
总之,在学校的高度重视下,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共同努力,我校的信息公开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谋划时勇于创新、在实践中积极推进、在研究中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有2385项,其中:党政工作920项,占38.57%;人事管理111项,占4.65%;教育教学676项,占28.34%;学术科研597项,占25.03%;财务管理20项,占0.84%;后勤工作61项,占2.56%。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学校网站,通过学校网站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召开教代会、校务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三是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设立相关栏目进行信息公开;四是通过企业QQ、网络微博面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另外,还通过校报、年鉴、会议纪要、简报、校内广播站、校内即时通、校宣传橱窗、公示栏、电子屏幕、电话、电子邮件及学生手册等多种方式和途径面向社会或校内进行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学校领导等信息。
2.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近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度,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信息。
3.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
4.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5.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6.职工培训,人事招聘、任免,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7.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结果,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1至2012学年度内,未收到任何向学校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1至2012学年度,无向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遭到举报的情况
2001至2012学年度,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在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学校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尚未开通;有的学院、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有的学院、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查询难的问题。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结合我校实际,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完善制度,提高质量
完善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使各项工作和每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根本上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各学院、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形成人人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延安大学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
遵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拟对现行网站进行改版,进一步充实门户网站内容,增强在线服务功能,并加强各学院、部门的二级网站建设,努力将门户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