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关于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2015-12-01 11:12  

延安大学关于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编制2014至2015学年延安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由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编制,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电话:0911-2332028)。

一、概述

2014至2015学年,延安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在陕西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等方面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健全机制,精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学校各学院、机关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提高了学校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和工作方法,确保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学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要求,按照《延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通过学校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发布人员、发布流程、审核及信息时效性等方面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和管理,有效防止了网络泄密问题,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督查力度

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完善了《延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了《延安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延安大学信息公开清单(暂行)》,学校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等制度,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学校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2015年,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和信息更新情况、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各有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时限期进行整改,并进一步明确了延安大学各级网站负责人以强化岗位责任。三是全年对校领导批示,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书记、校长专题会等决议共200多项进行督查督办,并将督查通报在学校OA办公平台和校园网上进行公布,极大地提升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创新信息公开载体,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学校将校园网主页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本学年对主页进行了改版,二级单位建立了自己的主页。学校利用校园网首页信息公开专栏和两办信息公开专栏,做好各类公文、会议纪要、通知公告等的发布工作。二是积极利用新兴媒体发布信息。2015年8月学校正式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将重要新闻、通知公告、学术活动等有关信息及时向广大师生发布。三是重视发挥教代会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将其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四是坚持实施“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回应师生员工关切问题。2014至2015学年学校共收到20余人关于15个事项的预约申请,校党委书记、校长等校领导共接待了30多位师生员工,主题涵盖学科发展、职称评审、工资待遇、退休待遇、养老医疗保险、后勤保障、子女教育、住房分配和新校区建设等。同时,学校在门户网站开设的“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接到20多封来信,逐项办理,进一步拓宽了信息沟通渠道。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4至2015学年度,通过校园网络主动公开信息2139项。其中:党政工作583项,占27.3%;人事管理185项,占8.1%;教育教学462项,占21.6%;学术科研327项,占15.3%;财务管理49项,占2.2%;后勤工作71项,占3.3%;学生管理211项,占9.9%;其他信息251项,占11.7%。

2.通过OA办公系统(广讯通)发布信息情况。全学年通过OA办公系统发布文件、通知、公告等各类办公信息260多条。

3.通过校报、校刊等途径公开信息情况。学校编辑出版《延安大学校报》 及专刊18期。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20多条。通过校园广播发布信息864条。学校各类大型会议活动主动邀请媒体参加,累计邀请媒体60人次,校外媒体对延安大学的新闻报道数量共计150余条。

4.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情况。一是在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学校领导将学校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工会工作和其他专项工作,向全体教代会代表通报。学校党委也高度重视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解决。二是学校还通过召开书记校长专题会、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新校区建设座谈会等,以及各级党政群团组织公开重要信息和征求意见。三是学校还通过各类文件、手册、宣传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利用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广播台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三、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招生

招生信息公开主要项目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等。

学校招生章程编制完成后经过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审核确认后分别通过校园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校内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明确包含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等信息。招生计划总数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确定,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核定。学校根据审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再上报省招办审核。学校将招生计划公示在校内公开栏、校园网上,省招办将招生计划公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学校录取结果与录取分数线在每个录取批次结束24小时内公布在校园网内,省招办在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由于录取结果包含有考生个人信息,为保护考生信息及个人隐私,录取结果只有考生本人通过自己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有效信息进行查询。录取分数线等统计信息会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上。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与检查。为及时解答考生疑问以及获取社会反馈的问题,我们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网站、电子邮件、咨询电话、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延安大学无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情况。由于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效果良好,未收到有关投诉或举报的情况。

2.研究生招生方面

(1)招生政策。研究生的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录取办法等都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印制招生简章发放给考生。

(2)招生计划和录取信息。招生计划和录取信息均在教育部研招网、延安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开公示10日。

(3)招生咨询及监督。公布咨询和监督电话、邮箱等,2014至2015学年年未接到招生违纪举报事项。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校网站、财务处网站、招生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将学校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等进行了及时的公开。

1.学校预算决算公开公示情况。学校在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批复后,主动在学校网站公开预决算收支报表。此外,学校还通过年鉴、教代会等途径和方式,对财务预决算信息进行了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主动公开,促进了学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级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财[2014]22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通知》(陕教财[2015]116号)的文件要求,《延安大学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在学校网站党务校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延安大学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上级预算批复文件及延安大学实际财务状况,在学校网站公示《延安大学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公开情况。学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进行主动公开。在《延安大学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中公开公示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每年开学注册的收费环节,学校在收费现场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学校招生办、各二级学院也通过自己的网站、公告栏、录取通知书、招生简章等途径,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学校还设立并对外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建立受理举报机制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三)资产、基建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所规定的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进行信息公开。具体包括:单位名称、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单位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岗位职责等基本信息。一年来,通过校园网、国资处网站、OA办公系统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开信息,发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和资产处置公告等共计106条。二是学校通过《三秦都市报》、《延安建设规划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大学校园网发布《延安大学萃园校区室外总体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延安大学能源化工大楼电梯采购及萃园校区地下车库消防火灾自动控制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等10多条公告。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招聘工作方面。《延安大学2015年招聘公告》分别在中国研究生人才网、陕西省教育厅、延安大学门户网站上发布,《延安大学2015年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延安大学主页及人事处网站上发布。《延安大学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在0A上平台上发布。

2.职称评审方面。《延安大学2015年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补充规定》、《延安大学关于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补充规定》以及各类任职文件分别在OA平台上和延大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

3.教师进修、公开访学等通知公告在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方便师生查询。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校园网和教务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科研处网站等相关网络平台对学科设置、教学实践情况以及科研管理情况做了信息公开。

一是2015年申请增设的物联网工程、翻译两个本科专业,经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充分论证、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对三个拟申报专业在延安大学官方网站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二是上一学年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2174,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4%、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3%。以上信息通过校园网进行了公开。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为92%、教授本科生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12%。以上信息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告栏进行了公开。三是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计划都在研究生处综合管理系统可下载,研究生处还印制了《延安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延安大学研究生专业设置和重点学科建设情况都可在延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规章制度方面。出台了学生工作考评办法、辅导员工作条例、学籍管理办法、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并在教务处、学生网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向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印发了文件。二是各类学生评优方面。学校根据《延安大学“小红帽”勤工助学管理条例》《延安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等,共评选出孙文等86名先进个人,23个班级为先进班集体, 936名三好学生、377名优秀班干部。并在校园网进行了公示。三是奖学金、助学金方面。学校2015年根据《延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延安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例》《延安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例》等资助延安大学12792人次,共计4458.47万元。获评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以文件形式印发全校,并在校园网公示一周。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在学风建设方面,2015年学校制定出台了《延安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规定(修订)》等,通过网站、公文处理平台等主动公开《延安大学授予学术型硕士学位认定指导性期刊目录》等学校学术规范制度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八)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在学位、学科信息方面,教务处公开了本科学籍管理与学位评定办法等信息;研究生处公开了《延安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等信息;继续教育学院公开了成人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等信息。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学校共发放留学信息宣传册500多份;发布留学说明会通知6次;在教学区展出留学信息橱窗2期;公布校领导以及其他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公示信息5次。        

二是通过学校校园网、国际处网站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开中教国际《关于资助青年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关于赴美国、日本带薪实习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访问生的选拔与派送情况20多项。

(十)其他

保卫处、稳定办就校园安全等突发事件;后勤处就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处置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基础教育中心对教职工子女中小幼入学以及社会人员子女入学报名等进行了主动公开;泽东干部学院对全年干部培训教育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一是细化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教职工具体面临的实际问题,修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网站;三是加快新型信息公开平台,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实现有效、迅速推广。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验主要为: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二是制度较为完备,指导有力。三是拟定了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详尽。四是以点代面,推动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健全完善。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关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考核与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学校将在本学年工作的基础上,抓好新出台的《延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公开清单》的执行和实施。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宣传、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二是完善校园网、官方微博、微信和OA办公平台三个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现代媒体平台作用,全方位拓宽信息公开路径。三是以信息公开工作为基础,提高工作效能,调动师生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延安大学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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