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广讯通收发文流程的通知
2017-04-10 10:31  

关于进一步规范广讯通收发文流程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规范化程度,根据《延安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收、发文流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讯通发文、收文流程

(一)机关各部门发文流程

1.拟稿人  文件主办单位负责拟稿并报单位领导审核。

2.部门核稿  由文件主办单位的主管领导进行文件初审,并报两办秘书科审核。

3.两办核稿  由两办秘书科科长进行审核,重要的文件,报两办主任审核。审核完毕后,返回办文单位拟稿人,拟稿人可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选择签发人。

4.签发  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两办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5.登记文号  学校文件、两办文件由秘书科登记文号;各单位、各学院由本单位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登记文号,编写文号后直接发送文印室。

6.打印纸质文件并套红  文印员处理纸质文档,上报、对外文件处理一式5份,对内文件处理一式3份,处理完毕后,进行文件套红,并发送给文件拟稿人。

7.用印  文件拟稿人申请用印。学校文件、两办文件由两办印章管理人加盖电子印章,各单位、各部门文件由本单位印章管理人加盖电子印章。

8.文件分送  文件拟稿人根据文件的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进行网上分发。

9.文件归档  文件拟稿人进行根据文件分类性质进行网上归档。

10.结束

(二)【流程节点释义】

1.[拟稿人] 节点为起草文件初稿的人。一般情况下,拟稿人在接到领导授意后,或者会议决定等,需要起草文件,即开始发文流程。

拟稿人的范围为:学校领导、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体人员。

2.[部门核稿]节点一般为部门处级领导,核稿后,若同意,直接报党办、校办核稿。若有异意,再修改或退回拟稿人,重新提交。

3.[两办核稿] 节点一般送两办秘书科科长阅改,两办秘书科科长可根据文件的重要性选择两办主任复核。两办核稿通过则送领导签发,否则,退回部门核稿人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4.[签发] 节点完成后文件生效。由拟稿人选择签发人,签发人一般为规定的人员才可有签发权力。上行文,党委文件报党委书记签发,行政文件报校长签发;下发文,报学校主管领导签发;需经党办、校办名义下发的文件,报两办主任签发;属单位和部门套红上报、下发的文件,由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签发。学校上报或对外文件签发前,需要纸制前置审核。

5.[会签] 节点是指多部门联合发文,各部门领导同时要填写审签意见。会签的文件,签发人为主办部门、单位领导。

6.[登记文号] 文号登记由专门的文秘人员负责,字号用标准化的名称,文秘人员还要保留纸质的发文本。

7.[打印纸质文件并套红] 节点为文印室处理,文印员先用传统的纸质文头进行对文件套红,套打后通知拟办人到文印室领取纸质文件,并加盖实物印章,作上报或存档用。同时,套打后根据文头进行套红返回拟稿人。

8.[用印] 节点是指导拟稿人发送给印章管理人加盖电子印章。

9.[文件分送] 节点为拟稿人将文件发送给主送和抄送的单位和学院相关人员。拟稿人分送文件时,不能向全校分送,分送范围应为单位和学院负责人、信息主管和信息员。

10.[归档] 节点为拟稿人将文件归档,文件进入流程完成文件分送后,一般3-5天及时归档。

(三)学院党委、行政文件发文流程可参照学校发文流程

(四)学校收文处理流程

【定义】是指学校收取上级来文、外单位来函的网上处理流程。

【流程】

1.登记  由两办机要室机要员负责登记。

2.拟办  由两办主任填写拟办意见并返回机要员。

3.批示  由学校领导进行批办并返回机要员。

4.承办  由机要员根据领导批示分送承办人。

5.办复  由承办人填写办理结果报机要员,机要员可根据其必要性反馈有关学校领导。

6.存档

7.结束

(五)学院和各单位、各部门收文流程可参照学校收文流程

各单位、各学院负责收发文的办公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报送两办和网络信息中心。如在广讯通遇到硬件技术方面问题,请联系网络信息中心(联系人:尚建人,联系电话:2330675);公文流转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两办秘书科(联系人:张永红,联系电话:233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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