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各院系、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第12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推进机关、院系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实现全校作风建设的深入转变,为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调查研究
1.提高调研实效。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将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和执行全过程,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紧扣制约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并转化应用到工作实践中。
2.加强与基层联系。学校领导干部要坚持经常性深入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情况,杜绝弄虚作假,提倡随机走访。坚持和完善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学院、联系民主党派组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专家制度;建立健全党员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制度;完善学工部门负责人和学院领导联系班级制度。学校领导每学期听专业课不少于2次、听思政课不少于2次,每学期到学院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
3.严明调查研究纪律。学校领导开展各类调研,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高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主动服务师生
4.畅通意见渠道。坚持依法治校,凡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深入推进落实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党务、校务信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教代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二级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建设好学校门户网站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三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师生关切。进一步加强学生自主管理建设,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组织密切联系师生的优势,积极掌握学生动态,将各种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狠抓落实。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加强学习,准确领会和掌握中省决策部署,找准工作着力点,结合实际工作和上级精神,创造性开展工作。健全落实责任分工机制,明确校院两级责任体系,坚持主要领导带头,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格局。健全落实督促检查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权威性和执行力,确保学校各项决策落地生根。
6.提升服务水平。各服务部门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树立窗口形象,心系师生。要制定科学严密的服务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提高服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水平,着力解决“事难办”的问题。各服务部门均要向师生设立服务意见箱、提供服务定点电话,在第一时间内受理师生意见,做好服务。
7.完善信访接待。坚持和完善校领导接待群众日制度,健全职能部门负责人接访制度,规范日常信访受理登记、批办、批示、承办、办结、反馈等办事程序。学校领导要及时批阅处理群众来信,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校领导包抓和督办机制。
8.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实现除涉密文件、信息外,所有文件、信息全部通过综合办公系统进行网上流转、办理。要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对现有办公平台会议、审批等功能的利用;强化对平台权限的管理,严格限定发文的范围、对象,杜绝“群发”“乱发”等现象。
三、精简会议活动
10.进一步减少会议数量。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学校两办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举行全校性会议和重要活动,须经两办前置审核后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全校性会议及重大活动要提前一周做出安排,并在门户网站公告。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和承办全国性、地域性工作会议、论坛和无实质性内容的学术会议。规范学校表彰制度,不开一般性表彰性会议。除经校党委、校行政批准外,学校领导一般不出席学院、部门举办的表彰会、纪念会、启动仪式、挂牌仪式等;不以个人名义讲话、题词、发贺信等。
11.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可由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一般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主要校领导出席;会议议题涉及多个学校领导的,原则上只安排主持会议和讲话的校领导出席,不请非分管校领导出席专项工作会议或活动。部门召开的工作会,原则上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确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的会议应向两办报批。原则上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学校层面召开的会议,部门不再举行,着力解决层层重复开会的问题。
12.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议程,相关议题和发言要提前准备充分,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规范会议议题提交程序,凡提交学校会议讨论的议题,须严格审批程序,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分管校领导签批后送交两办秘书科登记后,方可安排上会;会议前,提出单位或个人须做好充分的准备,议题应附有相应的背景资料、报表、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资料等,重要文件提交讨论须附起草说明,重要议题要经充分论证后提出两套以上方案供会议讨论决定,并提前三天向会议提供书面材料;事关学校建设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议题须提前一星期将书面材料提交校领导。从严控制会议时间,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部门召开的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两小时。学校领导在全校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大会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涉及综合工作性强的议题,需要事先召开相关会议论证,提出具体方案,提高会议效率,每个议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各类会议一般不安排合影。
四、精简文件简报
13.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刊物),没有实质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交流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刊物)一律不发,凡是可通过内部网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党委、行政一律不接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拟印报上级文件和拟发党委、行政文件,须经两办前置审核。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各类简报由两办审批和管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不定期编发简报,上报信息统一为《工作要情》,下发信息统一为《工作简报》;除全校性的重大工作和活动外,各类会议活动不出专题简报;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办纸质简报,有关情况可在单位门户网站反映。除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外,一般会议不印发会议纪要,分管校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如有必要,经主要校领导同意后,可印发会议纪要。
14.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拟定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内容具体,不能机械照搬;出台制度决策不能“依葫芦画瓢”,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种材料要实事求是,紧扣部门工作实际,不能过分渲染、夸大实际,杜绝“材料出政绩”现象。
五、改进工作方式
15.减轻院系负担。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加强统筹,给院系工作留出合理时间,充分考虑院系的承受力,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部门统计出的全校性、系统性等各类年度表彰评比结果,经学校有关会议或校领导审定后通报,原则上不再颁发有学校印章的荣誉证书等。严禁以部门名义向各教学单位下发政策性、指令性公文,确需发文的,经学校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党委、行政或两办名义印发。
六、加强出访管理
16.规范出访活动。学校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主要为执行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派出任务,主要领导出行要向上级报备,分管校领导出行要向主要领导报告,处级领导出行要向分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请假;出国(境)应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各单位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校院(处)级领导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应安排在学术假期进行,并不得使用学校出国工作专项经费。学校相关人员的因私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统一由国际处管理。
七、改进新闻报道
17.改进校内媒体新闻报道。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贴近实际,校内媒体和门户网站要主动面对院系、教师和学生,多宣传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多宣传院系工作,多宣传一线教师工作,多宣传学生活动,突出宣传内容的创新性、特色性、示范性。严格控制新闻报道和领导个人图片发布,学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确定是否报道,确需报道的一般不超过800字;新闻报道语言要平实,杜绝“亲自”“亲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部署”“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一致好评”等影响新闻公正的评价性用语。
八、发扬延安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18.压缩办公经费。从严安排出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会议、学习培训班组织的旅游活动一律不准参加;严禁借出差机会到名胜古迹、风景区旅游,严禁以任何理由携带家属子女以及与公务无关的人员出差。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的标准和审批制度,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要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各种名义相互宴请。
19.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一般不得到校外召开工作会议,严禁到高档宾馆开会。工作会议和专项活动会场布置要简朴得体,一律不准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制作背景板、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插彩旗、不举办展览、不举办文艺演出、不安排茶歇、不摆放水果和食品。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通过OA即时通进行,一律不发请柬。工作会议除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等,校内一般性工作会议不摆放桌签。学术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参照工作会议有关标准执行。
20.规范学校宣传印刷品规格。学校内部各类会议或活动所用材料应内容精要,内页双面常规印刷,无明显标示作用的图片或图表不作彩色印刷,不使用铜板纸、哑粉纸或其它特种纸张,封面不作特殊装帧。除学校统一部署的宣传活动外,各类宣传版、宣传栏提倡手工制作,重在锻炼和培养师生的设计和动手能力,尽可能不使用喷绘等一次性产品。
九、规范接待
21.坚持对口接待,严格接待标准,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坚持公务接待标准和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按照“热情、对等、节俭”的原则,不悬挂张贴欢迎标语和横幅,减少陪同及陪餐人数,只安排有直接工作关系的人员参加;就餐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中午安排工作餐,不提供酒水和饮料。凡应当由客人负担的住宿、用餐、门票等费用,不得随意减免,严格控制纪念品和土特产购买赠送范围。学校二级单位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宴请活动,确需宴请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随意停课或组织师生参与迎送等仪式性活动。
十、加强督促检查
22.完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学习执行本《实施意见》,要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和媒体的监督。有关单位要根据本细则,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学校机关作风评议制度,丰富评议形式,扩大评议范围,定期汇总并通报师生来信反映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情况。对评议和群众来信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反馈。
23.加强考核检查。纪检监察部门每学期结束前对全校落实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学校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本细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严肃处理。党委组织部要把本意见执行情况纳入各单位、单位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