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织、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各院系、各单位:
推行电子公文是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低碳校园建设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党政工作安排,我校将全面实施电子公文处理工作,为规范电子公文工作环节、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文管理
1.发文指以“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延安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各单位名义对上、对下或对外行文。
2.发文程序。(详见《延安大学办公室工作规范》)
3.审核程序。(详见《延安大学办公室工作规范》)
4.行文不准确、格式不规范、内容错误多的文件将给予退文处理。
二、收文管理
1.收文范围。上级机关来文、信访函件、校内各单位的报告、请示和汇报材料。
2.收文办理程序。
(1)不涉密文件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要室将文件(电子版或纸质文件扫描版)上传电子公文平台,按照收文管理流程处理。(详见《延安大学收文流程使用说明》)
拟稿:由两办机要室机要员负责拟稿;
拟办:由两办主任填写拟办意见并返回机要员;
批办:由学校领导进行批办并返回机要员;
承办单位办公室:由各院系、各单位办公室人员发送至本部门主要负责人;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各院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承办意见,并发送至本部门具体办理该项工作的人员;
承办单位办理结果:由各院系、各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办理结果并发送至机要员;
归档:由两办机要室机要员负责归档,流程结束。
(2)各院系、各单位呈报学校的请示、报告等,需将电子版文件加盖本部门公章,转换成PDF格式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报至机要室,由机要室将文件上传电子公文平台,按照收文管理流程处理。(详见《延安大学收文流程使用说明》)
(3)涉密文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按照纸质文件流程办理。
(4)文件承办部门工作人员,要将需处理的文件呈送、提醒部门负责人及时处理,部门负责人要在流程意见栏填写办理意见或结果。
三、网上审批流程
为方便广大师生,有效推进全校无纸化办公,自发文之日起,印章申请、介绍信开具、组织机构代码和法人证书申请、公告栏发布通知申请等须通过网上审批流程进行申请,不再受理纸质审批申请。
四、工作要求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指导、管理全校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各部门、各院系负责本单位电子公文处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履行领导职责,办文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履行参谋咨询职能,建立健全校领导批阅电子公文工作机制。各院系、各部门要建立本单位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制度,信息主管、信息员要每天查阅电子公文平台发布的文件,做好文件的查看、流转、督办和反馈工作,确保文件不积压、流转不滞后、落实不延误。3.电子公文批办中,校领导批示意见中如涉及多部门,各部门要主动及时沟通协商,按批示意见合力落实。
4.各院系、各单位在电子公文办理流程结束后,要严格按照学校机要文件归档要求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实时归档,保证电子公文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组织保障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加强对全校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查找问题不足,不断优化完善,推动电子公文处理规范运行。
2.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电子公文处理的技术更新、完善和保障,结合办文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为电子公文处理顺畅运行提供好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