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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厅消息】延安大学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9-19 点击:
         延安大学2011年被列入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以来,紧紧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陕西省“三个不动摇”战略,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充分发挥省部共建高校特殊优势,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人才培养为重点,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强力推进协同创新和创业创新,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扎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
         —— 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学校先后颁布了《延安大学章程》《延安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了《延安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延安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加快推进财经委员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等建设,强化了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建设,“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框架初步形成,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做好了坚强保障。
         —— 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管理。一是该校对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分项目核算,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间接性费用支出,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一律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由资产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的相关审批及采购手续,从源头上保证了项目的规范执行。二是建立了项目追踪检查和问责机制,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高水平大学项目年度检查评审小组”,对实施的项目进行检查,形成检查评价报告,凡是不按照规划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项目进展缓慢、建设过程中存在明显问题的,均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从而确保项目的执行进度和效益。
         —— 不断加强学科建设机制建设。一是为切实加强对该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制定了《延安大学“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二是组建了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学科建设专家组,为学科建设提供咨询、论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促进学科建设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同时,充分听取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学科建设的意见,集思广益,增强学科建设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三是建立学科评估制度。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评估指标体系,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学校学科与学位授权点建设的评估指标体系以及考核和验收实施办法,加强对学科建设项目跟踪检查、中期检查(中期评估)和对项目成效进行检查评估与评价。四是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对学科建设的过程和目标管理。依据项目检查评估与评价的建设成效,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淘汰建设成效差的学科,继续支持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五是建立学科带头人考核制度。明确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制定学科带头人的评价指标,从学术成果、学术评价以及领导学科建设的具体工作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并实行淘汰制。
         —— 着力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一是整体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该校在《延安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延安大学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科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学校的特色专业建设提出明确规划,规划投入经费重点打造教师教育、医学、应用专业三大模块的特色专业群,进一步凸显出学校的专业特色与优势。二是规范专业设置与管理。为了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凸显专业特色,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学校制定了《延安大学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从专业设置与调整原则、专业设置与管理程序、专业监督、检查与评估等方面规范了本科专业的设置与管理。三是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和经费管理。五年来,该校制定了《延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延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能严格过程管理、规范经费使用、保障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