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7〕9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对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由延安大学创新学院主网站对外发布。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切实执行中省有关文件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规划部署,推动“清单”落实。自教育部2014年7月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逐项落实“清单”内容,不断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全面启动“智慧校园”建设,学院办公事务基本实现信息化。二是及时依法依规公布学院各类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完善保密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四是加强法律咨询建设,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上预先介入、咨询审核作用。2016—2017学年,经院长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办,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逐条分解落实《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下,清单所列事项均已公开。
(二)加大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学院一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下,多措并举完善体制机制建设。2016—2017学年主要体现在:一是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分别挂靠党政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二是根据中省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逐一落实“清单”所列事项,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三是党政办公室对“清单”所列事项进行协调督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交流。四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组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队伍,充实了监督检查力量。五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进程。
(三)开展宣教培训,拓展媒体渠道。学院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信息公开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规范建设为目标,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新媒体平台管理现状,制定、下发《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认真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和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学院门户网站首页改版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进行智慧校园超融合平台迎新系统上线仿真测试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紧跟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科学研判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组织管理干部学习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访接待、开展宣讲培训等,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力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学院基本信息通过主网站对外公布,并定期对学院概况、党建工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招生就业、校园文化、人事师资等办学基本信息进行更新。2016—2017学年,学院主网站发布新闻、公告、视频等信息291则;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ydcx2017)共推送消息68篇,关注人数达3632人;党政办公室发布党务、行政、纪检、工会等重点信息17则,发布报道、公告、下载信息等126则;陕西省教育厅主网站发布学院新闻报道4篇,延安大学主网站发布学院新闻报道8篇。
2. 2016—2017学年,学院制定出台党委文件40份,行政文件154份,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等院级会议15次,均有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定期编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工作简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院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学督导简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情通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工作通报》等内部刊物或工作简报,通过OA办公系统或纸质文件逐级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并呈报延安大学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学院的校领导。学院信息公开类别、信息公开清单、受理及监督机构均通过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主网站公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透明化程度显著提升,受到师生员工和社会普遍认可。
3.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主要有学院主网站、OA办公系统、院属各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校园广播站等无线网络媒介;工作简报、会议纪要、院刊、制度汇编、学生手册等印刷资料;宣传公告栏、LED显示屏等传统媒介;教代会、年度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中层管理干部会议、稳定安全工作会议等会议形式。学院章程、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以及重点工作安排等均通过院内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二)招生考试信息
1.
公开情况
学院招生考试工作贯彻中省招生政策,坚持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原则,通过招生信息网、新媒体信息平台以及其他媒介,公开“清单”所列事项和其他事项,持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2016—2017学年,招生信息网公开信息39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信息平台发布信息191条;省内外招生考试网、《招生计划汇编》、《报考指南》、校内LED电子屏、宣传栏等其他媒介公开信息130余条。学院严格遵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专业介绍、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学院纪委对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自觉接受社会质询,学院至今未收到关于2017年招生录取重大违规事件的申诉,省招生管理委员会亦未反馈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有违规事件的投诉。
2.
特色做法
(1)集约化信息分类公开。学院根据招生工作政策性强、信息量大等特点,采取了集约化信息公开的方式,集合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信息平台,统筹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涵盖教育部要求的“十公开”等各方面信息。
(2)拓展信息公开渠道。2015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信息网”全面升级,建立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ydcxzb)。除传统的电话、网络、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外,坚持公众号推送答疑、网上访谈等方式,进一步做好“点对点”招生宣传、咨询服务。2016—2017学年,招生信息网最高单日访问量达1万人次;微信公众号推送访问量达63973次;电话咨询服务1.2万余次,累计时长858小时。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
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学院资产财务处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学院主网站、资产财务处网站、OA办公系统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9件,包括学院资产财务规章制度、2017年度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预决算,基建、后勤、设备等招投标信息,收费信息及投诉方式等。
2.
特色做法
学院以“阳光财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2016—2017学年,主要从以下方面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1)坚持多种形式公开预、决算信息。学院通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中层管理干部会议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会议,通报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基本建设、人员待遇、财务风险防控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编写《年度审计报告》,为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决策提供财务信息支持;定期汇总整理财政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并报学院主要领导和印发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责任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加强资金使用效能监督。
(2)多渠道公开招标、收费信息。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通过学院主网站、资产财务处网站、录取通知书、室外收费公示牌等渠道,将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开;按照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对设备、图书等物资采购及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并通过学院主网站、资产财务处网站公布跟踪有关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及社会的监督。
(四)人事师资信息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人事师资信息严格遵照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
1.
人事招聘: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公正”原则,通过学院主网站发布各类人员招聘信息和政策待遇,及时公布招聘结果;下发《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关于开展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等,做好教职工培训晋升,为教职工终身发展畅通途径。
2.
职称评审: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学院《关于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各类参评人员的资格信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示评审结果等信息。
3.
先进评选:2016—2017学年,学院先进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流程公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通过学院文件公示最终推荐人选,并按照公示结果上报参评参选人员名单。
4.
管理系统:2016—2017学年,学院下发《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体教职工基本信息的通知》,印发《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方案》,全面启用人事管理系统,方便教职工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工作的开展;实现考勤、薪酬、人员管理流程化,进一步推进人事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四)教学质量信息
2016—2017学年,学院制定、修订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并贯穿教学过程始终,切实落实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督导工作条例和教学工作计划等,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监督指导作用和奖励机制的激励作用。
(五)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和服务信息通过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和学院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2016—2017学年,学院制定出台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等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网络平台、OA办公系统予以发布;以学生手册、工作简报、公示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布奖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学生奖惩办法、申诉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委员会职能,畅通电话、网络、座谈等申诉渠道。
(六)学风建设信息
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动态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严格落实质量工程,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学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内涵发展大局,信息公开依靠学院主网站、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及正式文件予以公开。2016—2017学年,制定了学年度学风建设方案,召开了学风建设总结大会,表彰学风优良系、“百名学习标兵”,启动了下一年度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同时,制定、修订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举办形势报告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办法(暂行)》,下发《关于调整学术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关于2017年度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级职称教师职责性学术报告安排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致力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升,以教风促学风;制定《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进一步规范学术行为、促进学术活动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相关工作。
(七)学位、学科信息
学院现有30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农、医、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2016—2017学年,学院制定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明确了学位授予要求及流程;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依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权调整专业的批复》,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获批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护理学专业调整为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调整为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6—2017学年,经二级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张波等1734名学生学士学位。
(八)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对外交流与开放办学成果斐然,先后与韩国大真大学、台湾南开科技大学、美国伯米吉州立大学签订了教育合作交流协议,并与美国东新墨西哥大学开展了“2+2”本科双学位项目。
2016—2017学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收外国交流学生2人次,赴国(境)外交流学生17人次。赴国(境)外交流学生的选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经过学生自主报名、各院(系)初审推荐、国际交流与培训学院面试、录取结果公示等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9号)精神,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结合实际制订了《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预防和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外交流学生管理。
(九)其他信息
2016—2017学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中的其他信息主要包括巡视诊断整改意见、年检工作整改意见、《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生活饮用水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食堂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已予以落实,并通过文件形式上报主管部门。
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件。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主网站设有“院长信箱”专栏,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申请,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是党政办公室,监督部门是纪委办公室。2016—2017学年,院长信箱未收到公众相关申请,学院亦未收到其他途径递交的申请。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对涉及国家机密、教学科研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通过院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信访信箱”、师生申诉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为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与建议。2016—2017学年,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学年,学院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或投诉,也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主要归功于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规划部署;二是明确目标职责,加大检查督促;三是全院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推进。2016—2017学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如个别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建立工作台账和备忘录;已公开信息的内容要素不完备;对“公示”信息和“公开”信息的理解尚有分歧;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尚待优化等。今后,学院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理顺思路,优化信息公开建设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考核力度。
二是统一思想,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广泛加强交流沟通,提高工作执行力。
三是建立台账,梳理信息公开时间节点,组织落实监管措施,加强信息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