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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会会议流程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2-28 点击:


1.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的周五上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由校长决定临时或推迟召开。

2.各单位拟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须先请示分管校领导形成意见并向校长汇报。经同意列入议题后,由该单位通过OA平台填写《校长办公会议题审核单》,一事一表(如须研究多个事项请分别填写),表格须填写完整并附会议材料(涉密材料除外)。如提请上会议题为规范性文件(制度),需经过学校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会讨论通过后,按照学校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

3.议题主办单位应按照《延安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和《延安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要求,根据议题内容,组织调研、专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议题格式和规范由校长办公室行政科负责审核。

4.《议题审核单》至少要在会议召开前两天提交并完成部门审批。内容涉及多个单位的,由提交单位联系各相关单位充分协商沟通,逐一会签、明确意见。未完成部门审批或会签的议题不得上会讨论。

5.议题经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报送分管校领导审定,由校长签发后上会。

6.会议原则上不临时增加议题,确有特殊原因的,由分管校领导向校长汇报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