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坚持内涵建设、梯度发展、质量并重的原则,努力开创科学合理、能力持续提升的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新局面,不断提高研究生导师的指导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完善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导师遴选、考核和退出机制,优化导师队伍结构。先后出台《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延安大学第二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与认定的暂行管理规定》《延安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延安大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学校还将教师的教学效果、师德表现等与年终考核、评优、聘用、职称晋升以及岗位津贴等相挂钩,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加强师风建设。
——重视意识形态教育。深入学习、传承延安精神,以红色文化为引领,坚持德育为先,增强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发扬“立足红色圣土,守护精神家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和人才培养传统,自觉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学术研究中,贯穿到各个学科和专业建设中,贯穿到人才培养过程中。大力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出台了《延安大学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与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教学内容的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校稳定工作服务,利用学校“小红专”思想政治教育APP互联网产品开展思政教育。
——重视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培养。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营造讲科学精神、讲学术道德、讲科研诚信的浓厚氛围,把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对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加大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先后出台了《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办法》《延安大学关于对“存在问题”硕士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延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切实加强延安大学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维护延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良好声誉,通过感恩诚信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全校研究生中营造求实、诚信、团结合作、积极向上的学术风气和优良学风。
——全面保障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实施。学校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加大经费和政策支持力度,为导师队伍和研究生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为切实保障各项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导师队伍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各项投入;大力宣传导师立德树人先进典型,通过评选最美教师活动加强榜样示范教育;尊重和保障导师自主性,维护和规范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权利;通过质量制度建设,规范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专家评审、答辩等程序,建立并完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估与保障机制;组建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对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情况进行抽查,包括教学计划、上课情况、试题试卷等;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加大对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力度,树立典型,争先创优。